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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从业者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研究
简介: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日益成熟,数字经济迅猛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作为新经济模式的典型代表已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互联网平台的出现将分散的资源供给方和资源需求方连接起来,不断形成新的交易链条,其中不仅资源供给方可以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成为平台从业者,而且资源需求方也可以得到高质量和高效率的服务。虽然平台经济改变了传统的贸易模式和协作分工方式,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但平台经济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存在显著区别,对既有社会规则产生了新的挑战。尤其在税收领域,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税收征管规定较为滞后,导致税务机关对互联网平台从业者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较为薄弱,加剧了不同经济模式下纳税人之间不公平的待遇,同时这种情况也引发了相当程度的税收流失问题,对于营造稳健的社会营商环境构成了不利影响。因此深入剖析互联网平台从业者在个人所得税征管方面的问题,探讨相应的解决方案,实现对互联网平台从业者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征管至关重要。  针对互联网平台从业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对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法。首先,本文界定了互联网平台及其从业者的相关概念,介绍平台经济形成的新商业模式并对相关理论基础进行阐述。其次,通过梳理当前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现状以及从业者相关税收政策,深入分析了现行征管体制下,互联网平台从业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纳税主体认定、所得性质界定、税源监控、税收管辖权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结合实际,选取网络主播这一互联网平台从业群体,通过剖析行业运营流程以及网络主播与不同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总结我国现有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针对网络主播等互联网平台从业者税收征管的诸多不足。最后,借鉴其他国家对新兴经济形态采取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措施并结合我国实际,从健全税收制度体系、完善个税征管办法、构建协同共治机制、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期为优化我国新经济中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提供新的思路,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效率,促进互联网平台经济健康良序发展。展开
关键词:互联网平台从业者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平台经济
作者:赵佳
机构:河北经贸大学
授予学位:硕士
导师姓名:赵佳
学位年度:2024
语种:中文
分类号: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在线出版日期:2024-08-19 (网站首发日期)
页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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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发表时间
被引频次
  • [1]
    廖银丽 黄恒波 双金属电催化CO2还原催化剂的合成、表征[j]机理研究进展 367-387
  • [2]
    廖银丽 黄恒波 双金属电催化CO2还原催化剂的合成、表征[j]机理研究进展 367-387
引证文献
发表时间
被引频次
  • [1]
    廖银丽 黄恒波 双金属电催化CO2还原催化剂的合成、表征[j]机理研究进展 36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