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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扩张问题研究
简介:随着国际商事交易结构日趋复杂多样,严格地将仲裁限定于书面签字方已无法应对新涌现的存在多方法律主体的复杂争议。在此背景下,仲裁协议效力的扩张成为趋势。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扩张,我国现行仲裁立法并没有作出任何规定,仅在司法解释中列举了出现频率较高的公司合并分立、当事人死亡、债权债务转让等具体情形。2021年7月30日,司法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仲裁法修订草案》),此次拟修改的亮点之一便是增加了主从合同、股东/合伙人代表诉讼中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情形。但总的来说,目前我国对于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立法态度仍然是非常保守的。鉴于此,对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的扩张进行研究,对我国仲裁制度的发展必不可少的。  具体而言,除引言外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章节:  第一章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概述。本章节共包含三个部分。首先,是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内涵。本文认为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主体应界定为“仲裁协议非签署方”,并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仲裁程序,而非第三人,不能参照诉讼第三人制度设置仲裁第三人制度。其次,论述了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必要性。最后,列出了目前国际商事交往中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主要情形。  第二章为我国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现实困境。本文从理论、立法以及实务三个方面对我国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现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在理论层面,主要有书面形式要件、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契约相对性原则的制约;在立法层面,存在着仲裁法立法缺位、相关立法缺乏系统性以及仲裁规则较为混乱等问题;在实务中,司法裁判不一、扩张范围不明、程序操作混乱的乱象也较为明显。  第三章为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域外经验借鉴。通过对荷兰、英国、比利时等国的域外立法、美国的相关判例以及国际商事仲裁院(IC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伦敦国际仲裁中心(LCIA)等仲裁规则的内容进行了梳理,通过比较研究,拟从中找寻我国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具体路径。  第四章为我国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困境化解。首先,本章通过对书面形式的宽泛解释、利用意思自治限制理论、契约相对效力扩张性理论以及公平合理期待原则突破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理论障碍;其次,本章支持直接立法模式,在仲裁立法中引入追加当事人条款以及在司法解释中增加具体效力扩张的情形并设置兜底条款来完善规则的制定;最后,统一司法判例、明确扩张范围、规制程序操作路径矫正实务中的问题。展开
关键词:国际仲裁仲裁协议效力扩张非签署方书面协议仲裁规则
作者:范祎蕾
机构:河北经贸大学
授予学位:硕士
导师姓名:范祎蕾
学位年度:2023
语种:中文
分类号:D997.4(国际法)
在线出版日期:2023-07-10 (网站首发日期)
页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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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发表时间
被引频次
  • [1]
    廖银丽 黄恒波 双金属电催化CO2还原催化剂的合成、表征[j]机理研究进展 367-387
  • [2]
    廖银丽 黄恒波 双金属电催化CO2还原催化剂的合成、表征[j]机理研究进展 367-387
引证文献
发表时间
被引频次
  • [1]
    廖银丽 黄恒波 双金属电催化CO2还原催化剂的合成、表征[j]机理研究进展 367-387